金言|大集团的发展的思考
大集团倒闭,各国都有,只要没有在金融中陷的太深,对宏观和微观经济影响不大。如果产品不是全部用金融包裹出来的对社会冲击也不会很严重。解决企业破产和债务无非有这么几种形式,一是债转股;二是减价销售,转换股东;三是清算;四是化整为零进行拆散变卖还债。所有的行为都是尽量减少对金融和社会的冲击。
中国锻压协会执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金
恒大的问题集中体现了三个问题,国家的金融监管和反腐如何落实到市场各个角落,在金融监管和反腐问题上不能分民营、集体和国有,市场中涉及金融和腐败破坏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问题,企业规模大就会上升到整体的市场发展,波及国家经济秩序建设。其次,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型民营企业也必须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制订包括大型民营企业在内的大企业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制订必须的法律监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仔细分析大企业出现的问题,无非与腐败紧密相连,与“成功者不否定自己”,独断专行的决策相关,也与企业贪大,企业文化失灵有关。特别是企业大了需要的文化与开始创业和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不同,企业往往失去了“灵魂”,也失去了“初衷”。一些民营企业的官僚主义换了一种形式存在,非常严重,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成风,言听计从,溜须拍马很让人难以接受。如果我们再深入研究,一些大企业大部分都存在严重的“内耗”,效率大幅度下降,没有足够盈利能力时,企业很容易出现恒大的问题。
恒大的问题也是企业在市场极度繁荣,企业被炒作后遗症的集中爆发,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一定会在停下来前的暴雷,谁也无法避免遇到缓慢前行,是市场和人性特质的绝佳表现。
天下没有先知先觉,也没有适可而止的收手,更少见在“洪流中”停下来的定力。这些就是不可避免的发展缺陷,必须承受。
另外,如何鉴定“大型企业”,以及涉及“国计民生企业”,这个需要下大力气进行研究和定义,不能简单草率。这个定义表面上看有利于企业的金融监管和腐败打击,实际上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国家待遇”。
从某种意义上看,给大型和国计民生企业定义,也有利于分类监管不同级别的企业。避免用一个杠杆来要求所有的大中小微企业,解决我国一直以来使用大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模式要求中小微企业执行,有利于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成为精致的专精特新企业。
大集团倒闭,各国都有,只要没有在金融中陷的太深,对宏观和微观经济影响不大。